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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重金“懸賞”安全生產問題 舉報最高獎勵50萬元
2021年03月24日 15:05 來源:新華網

  新華社濟南3月23日電(記者陳灝)舉報安全生產問題,最高可獎勵50萬元;企業(yè)內部職工舉報,獎金再上浮20%——為調動群眾參與安全生產問題監(jiān)督舉報的積極性,山東省出臺規(guī)定,對舉報行為開出重獎。

  在山東省政府新聞辦23日下午舉行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,山東省應急廳黨委書記、廳長秦傳濱介紹,進入2021年以來,山東省生產安全形勢異常嚴峻,接連發(fā)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,社會影響惡劣,暴露出企業(yè)主體責任不落實、安全管理不嚴格、風險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、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等嚴重問題。

  根據新近出臺的《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》,任何單位、組織和個人對山東省任何行業(yè)、任何領域存在的任何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,都可以舉報。危險性高、易發(fā)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、礦山、工貿、民爆物品等22個行業(yè)和領域被納入重點舉報獎勵范圍。

  根據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,《獎勵辦法》分類逐項明確了獎勵金額,對舉報核實的實名舉報人分檔給予不同額度的現金重獎。《獎勵辦法》具體規(guī)定了295項舉報獎勵情形,明確了“舉報什么”“向誰舉報”“獎勵多少”。其中,直接獎勵50萬元的情形有19項,獎勵30萬元的情形有29項,獎勵10萬元至20萬元的情形有91項。對未列明獎勵情形的舉報,經核查屬實的,同樣給予不同數額的獎勵,最高獎勵50萬元。

  對企業(yè)內部職工積極舉報和舉報瞞報、謊報事故的行為,山東省將給予重點獎勵。《獎勵辦法》規(guī)定,企業(yè)內部職工精準舉報本單位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,獎勵金額在規(guī)定的基礎上再上浮20%;對舉報瞞報、謊報事故經查實的,視事故大小、情節(jié)嚴重程度分別給予舉報人3萬元至50萬元的獎勵。